第(2/3)页 每天放学回家,她都要做家务,然后写作业看书到十点钟才上床睡觉。 镇上的初中很糟糕,每年能考上好高中的只有二十多个人,她想考高中,离开这个小镇离开这个家,必须要更加努力。 十六岁,这一年她初三,有一天因为帮老师批改试卷,直到晚上七点才回家。 天已经黑了,冬天外面几乎没人,小区里的灯光昏暗,只能勉强看清楚路。 张曼路过一个楼道入口时,忽然有人捂住她的嘴,把她拉进了黑暗的楼道里。她拼命挣扎想要呼救却毫无用处,压在她身上的人力气比她大得多,她根本推不开他。 她的衣服被撕开,泪水落下的同时她无法反抗,只能下了狠劲一口咬在对方的手臂上。 多年以后,张曼回忆这个时刻,胃内翻滚,仍旧想要呕吐。 她感觉有无数条蛆在她身上爬来爬去,它们从她的眼睛、耳朵、鼻子钻进她的身体里,附在她的骨头上,吸她的骨髓,吃她的血肉,将她从里掏空,变成一具空空荡荡的躯壳。 肮脏。 这是那个人提着裤子离开后她对自己的感受。 不会原谅,不能忍受,遇到性侵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报警,正因如此她直接跑去了警察局,控告她二叔强奸她。 她没有看清楚脸,但她可以肯定,那个人就是二叔。 那双手她再熟悉不过。 拿过她家的筷子,喂过她糖果,在她十二岁时摸过她的后背。 很快两家人都来了警局,在警察局里闹得鸡飞狗跳。 二婶骂她,一会儿说她是血口喷人污蔑二叔,一会儿说她是狐狸精勾引她二叔,口不择言,前后矛盾。 二叔骂她,说她小小年纪不学好,因为她上次问他要钱他不给,就想出这么下作的法子来污蔑他。 她的父亲骂她,说她不懂事,怎么可以跑到警察局胡说八道,说这种话真是不要脸。 她的母亲也骂她,让她有事应该先跟家里说,不能随随便便报警。 在这么多成年人的面前,张曼说不出话,只有不停地哭。 一位女警察出面制止了这些成年人,安抚张曼,让她慢慢说。 张曼说她咬了一口二叔,二婶坐地撒泼,不让警察检查二叔的手臂。 但撒泼没用,那枚和张曼牙齿完全契合的牙印还是暴露在大众眼中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