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后续还有一系列的鉴定,总而言之,二叔对她的强奸完成成立,已经有了犯罪事实。 二婶求她,求她看在二叔是她长辈、这么多年一直对她很好的份上,不要害了他。 回忆起过往二叔看她的眼神,张曼只觉得恶心。 因为她拒绝,二婶骂她,骂她是个灾星,小小年纪就是个烂货,出去卖还要倒打一耙。 她的母亲也哭着求她,让她顾虑一下邻里亲戚的关系,不要害了二叔,让二叔再也无法做人。 母亲说这件事传出去对谁都不好,让她改口,让她承认自己是自愿的,举报二叔强奸是栽赃。 张曼不愿意,母亲缠着她哭且闹,父亲打她,说她闹出这种事是丢人现眼。 丢人?现眼? 高强度的精神折磨下,张曼终于承受不住,愿意改口。 她是自愿的,不是二叔强奸她,是她自愿的。 可是已经晚了,强奸案是公诉案件,她这时改口检查机关不会听,甚至还有自己被刑拘的风险。 二叔最终被判了刑,他们家和二叔一家断绝往来,二婶每次看见她都会朝她啐一口,父母把她当做空气人。 与此同时,逼仄的小区里有了流言。 许多人在传,张曼小小年纪不学好,勾引了她二叔,因为她二叔钱没给够,所以她诬告他是强奸。 他们说,这是张曼亲口承认的。 于是所有人都指着张曼的脊梁骨骂,说她不要脸,不是个像样的人。 就连她三岁的小弟弟都学会了这样的话。 张曼没有说话,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在学习。 她要考上高中,她只想离开这个地方,离开这个小镇离开这个家。 第(3/3)页